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罹乳癌 8成沒錢買標靶藥
罹乳癌 8成沒錢買標靶藥

【吳慧芬╱高雄報導】2014年11月22日

屏東縣政府發言人鄞鳳蘭一年多前罹患乳癌,手術後自付70萬元標靶藥費,病況獲控制,但國內與她病況類似的早期乳癌患者約1000人,其中8成因健保未給 付標靶藥藥費,錯失治療契機。鄞鳳蘭昨以乳癌媽媽身分,呼籲健保署放寬給付,別讓沒錢治療成為上千乳癌家庭失去親人的理由。
鄞鳳蘭(51歲)昨出席高雄一場乳癌衛教記者會指出,她媽媽、姊姊都是乳癌病人,媽媽已離世,自己一年多前也發現罹患乳癌,術後醫師建議她用標靶藥治療,但健保只給付乳癌已轉移病人的藥費,她自費接受標靶療程,病況獲控制。

服藥復發率降4成

鄞鳳蘭說,她有好工作,付得起幾十萬元藥費,術後依舊到議會備詢,議員都不知她正治療乳癌,但其他沒錢治療的乳癌病友,卻可能因沒錢放棄治療。
鄞鳳蘭的主治醫師、高雄小港醫院外科主任莊捷翰說,像鄞鳳蘭這類HER2受體陽性、癌細胞未轉移的早期乳癌病人,國內約有1000人,若用標靶藥,復發率約可降4成,5年存活率提升2成,但健保沒給付藥費,8成病人因此未使用標靶藥。
高市大同醫院院長侯明鋒也指,這8成因經濟緣故未用標靶藥治療的病人,有人等到癌細胞轉移才回院治療,「此時符合健保給付條件,但效果大打折扣」。
鄞鳳蘭說,1000名乳癌病人代表有1000個家庭,或是上千名孩子的媽媽病了,別讓沒錢治療成為弱勢家庭失去親人的理由。

邀專家討論可行性

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專委陳尚斌指,健保財務有限,給付有優先順序,若醫界認為有臨床用藥或藥物給付需求,可向健保署反映,該署會邀專家討論放寬給付的可行性。

乳癌防治注意事項

●婦女應每月自我檢查乳房,觸摸有無硬塊
●滿30歲女性,應每年就醫做乳房超音波檢查
●政府免費提供滿40歲有乳癌家族史的婦女、或者45∼69歲女性,2年進行一次乳房攝影檢查
●乳頭若流出不明液體、潰瘍情況,立刻就醫
資料來源:莊捷翰醫師、侯明鋒醫師、《蘋果》資料室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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